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 > 政治軍事法律綜合 > 廣西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 > 辨析安理會立法性決議的法律基礎及效力 【正文】
摘要:為了應對國際恐怖主義的威脅以及大規(guī)模殺傷性武器的擴散問題,安理會通過了若干帶有立法性質的決議。安理會立法性決議的法律基礎在《聯(lián)合國憲章》中沒有明文規(guī)定,而是基于安理會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職責所引申出的隱含權力,安理會的立法權受到從屬性原則的限制。安理會立法性決議不是獨立的國際法淵源,而是速成習慣國際法的反映,對不具有強行法性質的安理會立法性決議,持續(xù)反對的成員國不受其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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