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財經論叢》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財經論叢》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財經論叢》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財經論叢》雜志投稿建議:
①自征稿截止后一個月內,將發出《用稿情況通知》,獲得用稿通知者,可按編輯部建議進一步修改后提交電子文稿。如在收到《用稿情況通知》前,文章已在其他公開出版物或互聯網上發表,請作者務必告知。
②摘要:須客觀地表述文章的基本觀點,包括研究價值、目的、方法、新發現、結論等。
③文題:力求簡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
④引用以書代刊的出版物,應依次標明作者、文章標題、主編、書名、期號、出版社、出版時間,但不必注明頁碼。
⑤來稿一經采用,編輯部將盡快通知作者。如超過一個月仍未收到采用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
《財經論叢》雜志是由浙江財經大學主辦的經濟學術期刊,創刊于1985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4-4892,國內刊號:33-1338/F。
該雜志以反映經濟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經濟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經濟理論、國際貿易、區域經濟、財政與稅收、金融與投資、財務與會計、工商管理、經濟法等多元領域。
《財經論叢》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Caj-cd規范獲獎期刊、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RCCSE學術期刊、中國科技期刊優秀期刊、北大圖書館收錄期刊、CSSCI 南大期刊(含擴展版)、北大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統計源期刊(中國科技論文優秀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財經論叢》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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