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燈與照明》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燈與照明》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燈與照明》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燈與照明》雜志投稿建議:
①來稿應為“原創”“首發”,即尚未在公開出版物、互聯網上發表過的中文稿件;海外作者的優秀英文稿件譯文視同首發。
②注釋:解釋題名、作者及某些內容,均可使用注釋。能在文章內用括號注釋的,盡量不單獨列出;不隨文列出的注釋,標注符號應注在需要注釋的詞、詞組或語句的右上角,用①,②,③……表示,并于文后依次列出。
③參考文獻必須是作者閱讀過并對文章有參考作用的主要文獻,由著者對照原文核定。未正式出版資料不能作文獻引用。
④題名簡明精練,不宜超過20個字,應刪去無實質性內容、可有可無的字和詞。如“關于……”,“試析……”等詞一般可以省去;沒有特定定語成分的“研究”、“分析”、“思考”等,也應被視為贅詞,予以刪除。
⑤投稿后3個月內若未接到稿件修改意見或錄用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
《燈與照明》雜志是由重慶市照明學會主辦的電力學術期刊,創刊于1977年,季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8-5521,國內刊號:50-1063/TB。
該雜志以反映電力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電力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光源研究、光源技術、照明研究、照明設計、照明技術、照明電器、光源材料、工藝技術等多元領域。
《燈與照明》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燈與照明》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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