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高等建筑教育》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高等建筑教育》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高等建筑教育》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高等建筑教育》雜志投稿建議:
①本刊有權在尊重作者觀點的前提下對來稿進行文字上的修改、刪節。作者不同意編輯部自行刪改的,請在來稿時聲明。
②基金項目。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助背景,包括基金和項目兩類。論文若有此種背景,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列于作者單位之下列,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編號。
③圖、表分別連續編號,正文中須與之呼應,指示須清楚明白。圖號圖名應置于圖下方正中的位置,表號表名應置于表格上方正中的位置。
④摘要用第三人稱表述,要求文字簡潔精煉、內容客觀,重點突出,200字以內。
⑤為縮短刊出周期和減少錯誤,來稿一律使用word格式,并請詳細注明本人詳細聯系方式。
《高等建筑教育》雜志是由重慶大學主辦的教育學術期刊,創刊于1985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5-2909,國內刊號:50-1025/G4。
該雜志以反映教育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教育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高等教育發展與改革、工程教育研究與評價、專業建設與人才培養、專業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思政課程與課程思政、課程建設與教學改革、實踐教學與創新教育、科學文化傳播與教育等多元領域。
《高等建筑教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全文收錄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JST 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數據庫(日)、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高等建筑教育》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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