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國際經濟法學刊》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國際經濟法學刊》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國際經濟法學刊》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國際經濟法學刊》雜志投稿建議:
①來稿須符合學術規范,必須具有原創性、創新性和學術性,有獨到見解和學術價值,重復率檢測高于15%者恕不錄用;一旦發現有套改、抄襲行為,取消錄用資格。
②稿件中的注釋請以腳注形式在當頁頁腳標出。
③參考文獻。參考文獻按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列于文后,排在注釋之后。參考文獻的序號用數字加方括號表示,如[1]、[2]、[3]…,與正文中的指示序號格式一致。
④投稿時注明作者姓名、聯系方式等,便于編輯部聯系。
⑤基金項目。獲得基金贊助的論文,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注明項目編號。
《國際經濟法學刊》雜志是由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主辦的政法學術期刊,創刊于1998年,季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2096-5273,國內刊號:10-1533/D。
該雜志以反映政法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國際經濟法理論、國際經濟法專題研究、世界貿易組織法專題研究、典型國際經貿案例評析、最新學術動態等多元領域。
《國際經濟法學刊》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CSSCI 南大期刊(含擴展版)、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國際經濟法學刊》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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