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湖北警官學院學報》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湖北警官學院學報》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湖北警官學院學報》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湖北警官學院學報》雜志投稿建議:
①所有來稿請遵守學術規范和學術道德,請勿一稿兩投。所有來稿均不退稿,請自留底稿。來稿若一個月未接到用稿通知,可自行處理。
②參考文獻作者以親自閱過的近5年主要文獻,對照原文核定,在正文中加注方括號角碼。所有來稿的參考文獻一般不少于15條,綜述20條左右。
③摘要應能反映論文的主要內容信息,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字數一般以200字左右為宜。一般不以“本文”、“作者”作為主語。
④文章具備科學性、實用性,論點明確,材料詳實,數據可靠,語言精練,層次分明。
⑤作者及其工作單位中姓名、單位均居中單列。工作單位包括單位及部門全稱、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單位名稱與省市名之間應以逗號分隔,用圓括號括起。
⑥對文章標題層次編號采用阿拉伯數字。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加小圓點隔開,小圓點加在數字的右下角如“1.1”、“1.2”。
⑦正文內各級標題一般不超過15字,盡量不用或少用標點符號,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編號采用三級標題頂格排序:如一級標題1,2…,二級標題1.1,1.2…,三級標題1.1.1,1.1.2…。
⑧注釋采用腳注,一律置于當頁腳下,采取1、2、3……的標號,通篇連續排號。不用尾注、文末參考文獻的形式。
⑨圖表的標題中需加單位;圖標題放在圖的下方,表標題放在表的上方;圖名稱不需要“XX圖”,但是表格中的名稱可加“XX表”。
⑩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作者簡介: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 )、性別、職稱或學位、主要從事專業及郵箱等,在首頁以頁下注形式寫明。
《湖北警官學院學報》雜志是由湖北警官學院主辦的政法學術期刊,創刊于1988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673-2391,國內刊號:42-1743/D。
該雜志以反映政法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非傳統安全研究、偵查學研究、警務管理研究、社會治安治理研究、法學研究、教育理論與方法研究等多元領域。
《湖北警官學院學報》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湖北警官學院學報》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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