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學報》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引言章節(jié)編號為0,一級標題按123等順序編號,二級標題使用1.1、1.2、1.3等,三級標題使用1.1.1、1.1.2、1.1.3等,一律左頂格。
②表格命名應有中英文對照,如“表1.……(Table1.……)”,要求設計科學,簡潔明了,請盡量使用三線表,表格不用豎線。
③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題名,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式和公式。
④注釋是對文章標題、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注釋序號用帶圓括號的阿拉伯數(shù)字表示;注釋位置在正文結束之后,參考文獻之前。
⑤參考文獻按出現(xiàn)的次序列在文末,并在文中對應位置以右上角方括弧中的數(shù)字表示。詳細參考文獻格式,見往期雜志。
⑥來稿請寫明所有作者單位、所在省市及郵編;其中,第一作者應寫明出生年份、性別、職稱或職務、畢業(yè)時間、畢業(yè)院校和專業(yè)、現(xiàn)從事的主要工作、研究方向,及詳細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E-mail等聯(lián)系方式。
⑦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錄入該數(shù)據(jù)庫或以其他形式出版發(fā)行,請在來稿時向本刊聲明。
⑧文責自負。概不接受抄襲稿件。本刊概不退稿,請作者自留底稿。本刊發(fā)表的所有文章都不代表編輯部的意見,均由作者文責自負。
⑨摘要以提供文章內容的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章重要內容,闡明研究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能夠脫離全文閱讀而不影響理解。
⑩如論文屬于基金項目,需注明基金項目類別、項目名稱及編號,多個項目間以“、”分隔。格式如下:基金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
基本信息
《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學報》雜志是由吉林省教育廳主管,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主辦的國內外公開發(fā)行的學術理論期刊,創(chuàng)刊于2004年,是國內文學領域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權威刊物。
該雜志現(xiàn)被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權威數(shù)據(jù)庫收錄。
此外,還榮獲多項榮譽,如: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CJFD)等,這些都體現(xiàn)了該雜志在推動文學理論與實踐發(fā)展方面的重要貢獻。
欄目設置
《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學報》雜志欄目涵蓋文學領域多個維度,包括:民辦高校理論研究、民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外語教學研究、應用教學研究、教學方法研究、教師職業(yè)道德、第二課堂教學、比較教育研究、語文教學研究、文學作品賞析、外國文化研究、網絡教學、圖書館治理、美育研究、體育研究、經濟學研究等,征稿對象主要是校內教師。等。
作為一本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影響力的文學雜志,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推動文學領域的改革與發(fā)展,為文學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探索的平臺,對促進我國文學事業(yè)的發(fā)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學報》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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