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金融會計》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金融會計》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金融會計》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金融會計》雜志投稿建議:
①文中章節編號采用三級標題頂格排序:一級標題形如…排序;二級標題形如…排序;三級標題形如…排序。
②引用文獻作者不超過3人的全部著錄;超過則只列出前3人,后加“,等.”
③摘要篇幅為 100-300 字,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可單獨成文反映論文內容。關鍵詞數目 3-8 個。
④多位作者不同單位時,請在作者姓名右上角用數字與作者單位一一對應,一名作者跨多個單位時,作者姓名右上角的數字間用逗號間隔。
⑤來稿應具科學性、邏輯性并有理論和實踐意義。
《金融會計》雜志是由中國金融會計學會主辦的金融學術期刊,創刊于1993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671-8356,國內刊號:11-3329/F。
該雜志以反映金融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金融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金融分析、專家論壇、會計研究、支付結算園地、財務管理、他山之石、國庫業務、法規制度等多元領域。
《金融會計》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金融會計》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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