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煤礦開采》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煤礦開采》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煤礦開采》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煤礦開采》雜志投稿建議:
①摘要應避免用語不規范。摘要中不要出現生冷偏僻、自己杜撰的名詞、術語或符號等。
②作者署名應限于主要參加者,一般不宜超過6名。作者單位應使用標準全稱,并注明所在省份、城市和郵編。
③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獻時,只編一個號,即在正文中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例如:張三[2]8-12;張三[2]66-80。
④首次出現不常用法定計量單位時在括號內注明與舊制單位的換算關系。
⑤稿件要求具有一定的原創性,凡是引用處務必標示清楚,請勿剽竊抄襲,文責自負。
《煤礦開采》雜志是由煤炭科學研究總院北京開采研究所主辦的工業學術期刊,創刊于1991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6-6225,國內刊號:11-3677/TD。
該雜志以反映工業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工業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綜述、基礎研究、地質與勘測、礦井設計、開采技術與裝備、巷道支護理論與技術、特殊采煤與礦區環境治理、礦山壓力與災害控制等等多元領域。
《煤礦開采》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全文收錄期刊、北大圖書館收錄期刊、北大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JST 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數據庫(日)、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煤礦開采》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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