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宣傳》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文題應具體、確切,高度概括文章并應使用規范術語。文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外來語、縮寫詞、代號、符號等。
②作者簡介應包含姓名、出生年、性別、籍貫、學位、單位、職務等,聯系方式請寫明詳細的通信地址、郵編、常用電話及電子郵箱。
③文中涉及專用符號、專業術語須準確無誤(避免出現俗語),物理量符號書寫正確,計量單位采用國家標準規定的法定計量單位;引用公式注明出處。
④來稿務求論點明確,論據可靠,數字準確、文字精練。并具原創性,不侵犯他人著作權,稿件未投它刊,未在其它任何期刊(包括內部出版物)刊登或研討會上發表過(特約除外)。
⑤本刊一貫堅持唯以文章學術質量論的用稿原則,請勿以任何方式影響審稿。
⑥行文中的注釋一律使用腳注,每頁連續編號,腳注符號用①②……,其位置在標點符號前(引號除外)文字的右上角。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說明,僅是參考或引用的文獻等內容一般不作為注釋出現。腳注請用宋體小5號。
⑦基金課題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是國家或部、省、市級以上基金項目或攻關項目,應在文題頁左下角橫線下注明“基金項目。
⑧正文應中心明確,分層論述。各層次標題格式為一級標題:一……;二級標題:(一)……;三級標題:1……;四級標題:(1)……;五級標題①……。
⑨文獻列表中出現的每條文獻在正文中均需引用,并標注參考文獻序號。正文中參考文獻序號在引用內容結束后平行標記。
⑩摘要應能反映論文的主要內容信息,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字數一般以200字左右為宜。一般不以“本文”、“作者”作為主語。
基本信息
《內蒙古宣傳》雜志是由中共內蒙古黨委宣傳部主管,中共內蒙古黨委宣傳部主辦的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1992年,是國內政法領域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權威刊物。
該雜志國內刊號為15-1159/D,國際刊號為1671-9336,現被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權威數據庫收錄。
此外,還榮獲多項榮譽,如: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全文收錄期刊等,這些都體現了該雜志在推動政法理論與實踐發展方面的重要貢獻。
欄目設置
《內蒙古宣傳》雜志欄目涵蓋政法領域多個維度,包括: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
作為一本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影響力的政法雜志,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推動政法領域的改革與發展,為政法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探索的平臺,對促進我國政法事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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