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泉州文學》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泉州文學》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泉州文學》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泉州文學》雜志投稿建議:
①中英文題名含義應一致。文章的題名應以恰當、簡明的詞語反映文章中的特定內容。題名一般不宜超過20字,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認的縮略詞、首字母縮寫字符和代號符。
②參考文獻必須是公開出版物,應在正文中引用處以右上角標的形式順序標出。
③摘要應在200字以內,摘要中不能使用評論性的詞語,摘要的基本要素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結果、結論,也可寫明具有情報價值的其他重要信息。
④來稿請寫明作者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職稱、聯系方式、電子郵箱等信息。本刊恕不退稿,請作者自留底稿。
⑤來稿具有科學性、先進性和實用性,論點鮮明、論據充分、數據準確、邏輯嚴謹、文字通順、圖表規范。
《泉州文學》雜志是由泉州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辦的文學學術期刊,創刊于1979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5-5835,國內刊號:35-1058/I。
該雜志以反映文學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文學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文化視角、紀實文學、看泉州、小說、詩歌、散文詩等多元領域。
《泉州文學》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泉州文學》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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