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中國質量技術監督》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中國質量技術監督》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中國質量技術監督》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中國質量技術監督》雜志投稿建議:
①文題應做到簡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不能使用籠統的、泛指性很強的詞語,避免使用簡稱,縮寫,化學結構式,藥品商品名等不規范的詞語,盡量不設副標題。
②參考文獻:在正文中引用時要依次標引,著錄格式應遵照 GB 7714—2015 的規定。
③在中文關鍵詞的下行,按中國圖書館分類法(第四版,1999年3月版)給出本篇文章的“中圖分類號”。
④已經專家審閱或由專家推薦的稿件,請在來稿中注明審稿人及相關的通訊聯系方式。
⑤作者對來稿的真實性及科學性負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本刊可對來稿做文字修改、刪節。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則提請作者考慮。修改稿逾期3個月不寄回者,視作自動撤稿。
《中國質量技術監督》雜志是由中國質量報社主辦的工業學術期刊,創刊于1979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8-1607,國內刊號:11-3935/T。
該雜志以反映工業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工業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高層專遞、專題策劃、案例沙龍和局長講壇、質量觀點、法規平臺、地方視窗、企業參考、圓 桌懇談、品牌建設等多元領域。
《中國質量技術監督》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中科雙效期刊、中國期刊方陣雙效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中國質量技術監督》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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