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警察學院學報》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摘要不應簡單地重復題名中已出現過的信息,不需要背景或知識性的介紹,不要把引言和結論中敘述性的內容,以及學科領域內常識性的內容寫入摘要,也不要有自我評價的語句。
②文章中如出現附錄(Appendix)或附件等形式的內容,統一放在參考文獻之后,它們之間保持適當的間距。
③文中有圖、表的,如果需隨正文文字的,請置于正文中。其余請單獨附圖、表,并請按正文涉及順序以圖1、圖2等附圖,并寫好圖注。
④中文標題一般不超過20個字并與英文標題一致,文題經常用于檢索系統,盡可能不使用不常見或同行不熟悉的縮略語、符號和分子式。
⑤來稿一個月內即決定刊用與否并作出回復,除作者特別要求外,一般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⑥文獻類型的字母標識: [M]為專著,[C]為論文集,[N]為報刊文章,[J]為期刊文章,[P]為未出版之會議論文,[D]為未出版的博士和碩士學位論文(需注明學校),[R]為報告,[CD]為光盤。
⑦作者需提供如下信息(多個作者應分別介紹):姓名、性別、籍貫、職稱、學位、主要研究方向、工作單位名稱、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和E-mail地址。
⑧注釋:應與參考文獻予以區別,格式為作者名:《文章或書名》,載《期刊名》年份期數卷數,出版社,頁數。
⑨來稿應具科學性、邏輯性并有理論和實踐意義。請勿一稿多投,并自留原稿,一個月內未采用的,作者可自行處理。本刊對來稿可做文字修改或刪減。
⑩基金項目雜志往往要求投稿內容是原創的,并且具有一定的創新性。確保您的研究項目在某些方面具有新穎性、突破性或對現有問題提供了獨特的解決方案。
基本信息
《新疆警察學院學報》雜志是由新疆警察學院主管,新疆警察學院主辦的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1981年,是國內政法領域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權威刊物。
該雜志國內刊號為65-1299/D,國際刊號為1672-1195,現被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權威數據庫收錄。
此外,還榮獲多項榮譽,如: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這些都體現了該雜志在推動政法理論與實踐發展方面的重要貢獻。
欄目設置
《新疆警察學院學報》雜志欄目涵蓋政法領域多個維度,包括:公安工作、偵查研究、刑事技術、治安管理、反恐研究、禁毒研究、法學論壇、司法實踐、案例分析、教學探討等。
作為一本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影響力的政法雜志,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推動政法領域的改革與發展,為政法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探索的平臺,對促進我國政法事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新疆警察學院學報》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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