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新疆警察學院學報》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新疆警察學院學報》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新疆警察學院學報》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新疆警察學院學報》雜志投稿建議:
①摘要不應簡單地重復題名中已出現過的信息,不需要背景或知識性的介紹,不要把引言和結論中敘述性的內容,以及學科領域內常識性的內容寫入摘要,也不要有自我評價的語句。
②文章中如出現附錄(Appendix)或附件等形式的內容,統一放在參考文獻之后,它們之間保持適當的間距。
③文中有圖、表的,如果需隨正文文字的,請置于正文中。其余請單獨附圖、表,并請按正文涉及順序以圖1、圖2等附圖,并寫好圖注。
④中文標題一般不超過20個字并與英文標題一致,文題經常用于檢索系統,盡可能不使用不常見或同行不熟悉的縮略語、符號和分子式。
⑤來稿一個月內即決定刊用與否并作出回復,除作者特別要求外,一般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⑥文獻類型的字母標識: [M]為專著,[C]為論文集,[N]為報刊文章,[J]為期刊文章,[P]為未出版之會議論文,[D]為未出版的博士和碩士學位論文(需注明學校),[R]為報告,[CD]為光盤。
⑦作者需提供如下信息(多個作者應分別介紹):姓名、性別、籍貫、職稱、學位、主要研究方向、工作單位名稱、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和E-mail地址。
⑧注釋:應與參考文獻予以區別,格式為作者名:《文章或書名》,載《期刊名》年份期數卷數,出版社,頁數。
⑨來稿應具科學性、邏輯性并有理論和實踐意義。請勿一稿多投,并自留原稿,一個月內未采用的,作者可自行處理。本刊對來稿可做文字修改或刪減。
⑩基金項目雜志往往要求投稿內容是原創的,并且具有一定的創新性。確保您的研究項目在某些方面具有新穎性、突破性或對現有問題提供了獨特的解決方案。
《新疆警察學院學報》雜志是由新疆警察學院主辦的政法學術期刊,創刊于1981年,季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672-1195,國內刊號:65-1299/D。
該雜志以反映政法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公安工作、偵查研究、刑事技術、治安管理、反恐研究、禁毒研究、法學論壇、司法實踐、案例分析、教學探討等多元領域。
《新疆警察學院學報》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新疆警察學院學報》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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